从帝国到联邦:20世纪英国殖民体系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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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顺洪
大英帝国是世界近现代诸殖民帝国中最庞大的帝国。一战前夕大英帝国的版图达到了空前的规模,占地球陆地面积的四分之一,帝国的人口达4.2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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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结束后,英国作为得胜国又获得了大片委任统治地,帝国版图得到进一步扩展。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民族解放运动的冲击下,大英帝国迅速走向崩溃。到60年代末70年代初,绝大多数殖民地已获得独立。在英帝国的瓦解过程中,演变出了一个英联邦。帝国虽然消失了,但英联邦至今还存在,而且成员数量一直处于增长中。本文将集中考察20世纪英帝国向英联邦过渡过程中英国殖民体系的演变。
一
英帝国向英联邦的演变,早在19世纪中叶就开始了。随着英国海外白人移民殖民地的发展壮大,它们与英国的离心力不断增长。英国为了避免重蹈北美十三块殖民地爆发反英武装斗争宣布独立的覆辙,面对这些殖民地对自治权力的要求,不断作出让步。从19世纪中叶起,英帝国范围内的白人移民殖民地逐渐走向自治。1867年英国通过英属北美法案,成立了英帝国中的第一个自治领(Dominion)。何谓自治领?《英帝国英联邦辞典》解释为“与英国享有自由联合的自治领地”,以前地位是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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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年澳大利亚联邦正式成立,也成为英帝国范围内的自治领。1907年新西兰成为自治领,1910年南非联邦成为自治领。
英国白人移民殖民地实现自治和走向独立的过程,一般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要经历不同的阶段。随着殖民地自治程度的加强,随着其力量的增长,殖民地越来越希望摆脱英国的控制,要求与英国平起平坐。在殖民地与宗主国英国之间始终存在着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这种斗争到20世纪初达到更为激烈的程度。英国政府则一直致力维护与这些离心力日增的自治殖民地的关系。19世纪末,英国舆论曾大力呼吁建立帝国联邦(Imperial
federation),把整个帝国变成一个统一的政治实体。1884年成立了帝国联邦同盟,1893年解散。这是一个压力集团,旨在宣扬成立帝国联邦的观点。这里的联邦含义不一样,强调的是帝国的统一。英联邦的“联邦”一词英文是Commonwealth,比
Federation
要求的统一性要弱得多。成立帝国联邦的计划没能实现,但后来英联邦的形成则是另一种形式的联合。
为了加强与自治殖民地的联系,早在1887年英国政府主持召开了第一届“殖民地会议”,主要由白人移民自治殖民地代表参加。1907年的殖民地会议通过了一项决议,今后将每四年举行一次“帝国会议”,在英国政府与自治领政府之间讨论和考虑共同感兴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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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帝国会议”于1911年召开,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联邦和纽芬兰的总理出席了会议。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为了进一步调动自治领人力物力资源以支持战争,邀请自治领代表参加“帝国战时内阁”的一系列会议,以讨论与战争有关的紧迫问题。一战期间,也召开了一个帝国战时会议,主要讨论的是帝国政策,并不直接与战争有关。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巴黎和会上通过分赃,英国获取了大片委任统治地,包括伊拉克、巴勒斯坦、坦噶尼喀等,大英帝国的版图得到进一步扩展。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英国受到巨大损失,损毁船舶800万吨,占商船的70%以上,海军的死亡人数达272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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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后英国丧失了长期保持的海上霸权。而英国的自治领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一战期间参战支持英国,给予英国大量的人力物力支持。这提高了自治领要求与英国平起平坐的筹码,也提高了其国际地位。战争结束后,自治领以及印度派代表参加了巴黎和会,不仅与英国代表一起组成了一个“英帝国代表团”,而且还就某些问题单独签了字。加拿大、澳大利亚、南非、新西兰和印度还成为国际联盟的会员。随着自治领国际地位的提高和民族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自治领迫切要求摆脱对英国的依附,尤其是在对外关系方面的依附,谋求与英国“平起平坐”的地位。从一战结束到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的通过,是自治领争取平等权力斗争的高潮期。
1921年和1923年相继召开了两次“帝国会议”。在1921年帝国会议上,英国与各自治领讨论了双方宪法上的关系问题,并得出如下结论。第一,只有帝国各部分之间的交流得到实质性改善才能保证不断延续的相互协商,并指出没有必要召开1917年会议建议召开的帝国制宪会议。第二,英国与各自治领的首相与总理们以及印度的代表的目标是每年或稍长时间举行会议。第三,英国首相和各自治领总理之间现存的直接交流之实践,以及后者指定内阁成员代表他们与英国首相进行协商的权力将得到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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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年的帝国会议讨论了帝国的对外关系问题。所有自治领代表都要求本地对外事务应主要由有关自治领来处理。会议达成如下意见,仅仅给帝国的一个部分强加义务的双边条约应由帝国该部分的政府代表签署,条约的前言和正文中应清楚阐明条约适应的范围。当一个双边条约给帝国一个以上部分强加义务时,该条约应由一个或一个以上代表有关所有政府的全权大臣签署。关于国际会议上代表帝国所有政府商定的条约的签订,应采用凡尔赛会议和华盛顿会议所采用过的形式。会议还规定,没有考虑对整个帝国其他部分可能的影响,没有通告帝国有关部分,没有与其他有关政府交换意见或确保未参加者得到通告,任何自治领都不应进行谈判。自治领的政府就谈判事宜将咨询英国外交部,但在多大程度上受英国外交部的指导并无明确的规定。关于宪法上的关系问题,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总理均认为没有他们政府的同意,其自治领不应被卷入国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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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自治领要求对在国际事务中能独立自主地采取行动的明确表态,它们不愿听英国的摆布,不愿因英国的行动而被动地卷入国际争端。1923年的帝国会议承认了自治领商订条约的权利,加强了自治领控制自己外交政策的权力。
1926年召开了另一个帝国会议,出席该会议的有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和纽芬兰的总理,以及爱尔兰自由邦和印度的代表。会议重点讨论了帝国内部的相互关系,主要是英国与各自治领的相互关系问题。会议还指定了一个委员会来考虑这方面的问题。该委员会提出了一份报告,制定了一个解释英帝国内自治领地位的“贝尔福方案”。这个报告包括五大部分:前言、英国和自治领的地位、印度的特殊情况、英帝国各部分之间的关系、与外国的关系。在关于英国和自治领的地位部分,委员会认为制定一部英帝国宪法将不会有任何收效。英国和自治领的地位及相互关系可以定义为:“它们是英帝国内的自治社会,地位平等,但在内部或外部事务的任何方面决不相互从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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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重大的原则问题,理论上承认了各自治领与英国的平等关系,是自治领长期斗争所取得的一个重大胜利。在该部分还阐述了英王和各自治领总督的地位,自治领立法机构的权力范围等问题,体现了增加自治领立法机构的权力的精神。
在第五部分“与外国的关系”中,讨论了自治领在对外关系中谈判、签字与批准条约的问题,以及自治领在国际会议上的代表权、对外政策的一般操作、外国在自治领驻扎领事的许可证签发等问题。在对外政策方面,报告指出,“在这个领域如同在防卫领域一样,责任的主要分担现在和在今后一个时期一定得继续依靠大不列颠的国王陛下政府。尽管如此,实际上所有的自治领在某种程度上,对有些自治领来说在很大程度上,正在从事对外关系活动,特别是与其邻国的关系。”“我们感到在有关这个问题的所有讨论中基本的占主导地位的考虑必须是,除了得到其政府明确的同意外,不管是大不列颠还是自治领都不能被迫承诺接受现行义务。”这一点突出地体现了自治领在对外事务中获得更多自主权的要求。
自治领随着自身力量的壮大,与英国的离心力也越来越强,不断提出谋求独立的要求,英国亦被迫不断作出让步。1931年英国议会通过了威斯敏斯特法案,正式成立了英联邦,从法律形式上承认了自治领的“独立与平等”地位。当时的自治领包括加拿大自治领、澳大利亚联邦、新西兰自治领、南非联邦、爱尔兰自由邦和纽芬兰。
威斯敏斯特法规定,由于君王(英王)是英联邦成员自由结合的象征,英联邦成员是由对君王的共同效忠联成一体的,今后凡涉及到王位继承或尊衔尊号的法律的任何变更,不但需要英国议会同意,也需要所有自治领议会同意。今后英国议会通过的法律,除非经过该自治领同意和要求,将不扩及到该自治领。1865年的《殖民地法律有效法》将不适用以后自治领议会通过的任何法律。自治领议会制定的法律和任何法律条款,不能因为与英格兰法律相抵触或与英国议会任何已通过或将要通过的法案条款不相一致,或与根据任何此类法案制定的法令、条例和法规相抵触而被宣布作废或无效。自治领议会的权力将包括废除或修改任何此类作为该自治领法律一部分的法案、法令、条例或法规的权力。
今后英国议会通过的任何法,除非在该法中明确宣布该自治领业已要求并同意该项立法,不能推广到或被认为推广到该自治领作为该自治领法律的一部分。威斯敏斯特法还规定今后英国议会通过的任何法中所用的“殖民地”一词将不包括自治领或作为自治领组成部分的任何州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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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敏斯特法主要解决的是自治领与英国在宪法和法律上的关系问题,形式上承认了自治领与英国的平等地位。英国与各自治领共同效忠英王,自治领承认英王为国家元首,由英王任命总督作为元首驻自治领的代表,自治领则派高级专员驻伦敦。这些自治领其人口大多主要由英国移民的后裔组成,与英国人有血缘关系,在文化上对英国有认同感,它们与英国关系比较密切。自治领,尤其是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国际事务中常与英国站在一边。1931年的威斯敏斯特法是英联邦正式诞生的象征。这时的英联邦成员是英国和白人占统治地位的自治领,英联邦可以说是一个“白人俱乐部”。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大英帝国迅速瓦解,殖民地相继独立,绝大多数加入了英联邦,英帝国亦随之完成了向英联邦的过渡。二战后英帝国的迅速瓦解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世界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蓬勃高涨,民族解放运动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潮。与此同时,尽管英国是得胜国,但二战严重地削弱了英国,英国在国际上的地位进一步下降。1937年英国的出口贸易在世界出口贸易总额中占10.7%,而到1951年下降到9.4%。英国在海外的投资,1938年是35.45亿英镑,1948年则只有19.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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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海军实力也相对下降。这使英国缺乏足够的力量来镇压遍及世界各地的殖民地人民的各种形式的反抗斗争。英国的相对衰落是英国被迫撤出殖民地的重大原因。
大英帝国的迅速瓦解的根本原因是殖民地民族独立运动力量的加强。二战削弱了宗主国,而与此同时反法西斯战争却增强了殖民地人民反殖斗争的力量。二战后广大殖民地掀起波澜壮阔的民族独立运动,英国一系列殖民地还爆发了武装斗争。殖民地人民的反抗斗争迫使英国承认殖民地的独立。例如,英国内阁在讨论英国撤出印度时,这样讲道:“英国在印度的军事力量不大。虽然总司令个人对印度军队有很大的影响,但不能指望印度军队在如同内战的条件下将证明是适当的维持秩序的可靠工具。一件事是相当肯定的,即我们不能把钟拨回去,进行一个时期坚定的英国统治。不管是在印度的军事机器还是行政机器,再也没有能力这样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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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表白充分说明英国是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才被迫承认印度独立的。殖民地的独立不是英国恩赐的,是殖民地不断反抗斗争的结果。但是绝大多数殖民地独立后加入了英联邦这一事实也说明英国对走向独立的殖民地是仍有相当大的影响力的。殖民地的加入英联邦与英国殖民撤退战略和策略是分不开的。这一点我们在下面的考察中还会论及。
1947南亚的印度获得独立,分成印度和巴基斯坦,两国都加入了英联邦,成为英联邦内非白人占统治地位的自治领。这是英联邦演变过程中的一个重大步骤,它改变了英联邦的组成成分,使英联邦内有了文化不同人种相异的成员国。它也喻示着英联邦的结构与性质正在发生改变。
英联邦演变过程中接着发生的另一个重大变化是印度宣布成为共和国后仍留在英联邦内。1950年1月26日印度成为共和国,使英联邦内有了第一个共和国,这为以后英国殖民地获得独立成为共和国后留在英联邦内开了先河。
关于印度在成为共和国后是否仍留在英联邦内的问题,英国内阁进行过反复讨论,并与其他英联邦成员国进行了广泛的协商。当印度领导人尼赫鲁致信英国首相艾德礼说明印度立宪大会将制定一部共和国宪法时,英国政府很希望印度留在英联邦内,
尼赫鲁在信中也表达了与英国和英联邦保持紧密联系的愿望。英国政府有人认为当印度成为共和国后,让印度作为英联邦联系国,而不是作为英联邦成员国。亦有人认为可让印度脱离英联邦,而保持英联邦原有的宪法上的联系,即英联邦成员国均效忠君王(英王)。英国首相在讨论中提出了与印度关系的三种可能性。第一,印度仍为英联邦成员,
但不必效忠君王;第二,印度成为“外国”(a foreign state),但与英国和其他英联邦国家保持特殊紧密的条约关系;第三,印度成为“外国”而没有任何这样的条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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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内阁经过多次讨论后决定放弃后两种想法,而设法让印度留在英联邦内。大多数英联邦国家的政府也希望印度能留在英联邦,并要求英国政府采取某种妥协办法让印度在成为共和国后仍保留英联邦成员资格。
英国政府之所以极力把成为共和国的印度保持在英联邦内,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如果印度不留在英联邦,印度可能组成一个脱离并敌视西方和英联邦的亚细亚集团。只要巴基斯坦在英联邦内,英国就很难与印度维持友好关系,因为英国根据“道义上的责任”可能在印巴关系中不得不支持巴基斯坦。印度是南亚和东南亚最大的国家,印度作为英联邦成员,
将有利于英联邦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保持更紧密的关系。这也将最有希望使这个地区的民族主义按照对西方国家友好的路线发展。从军事角度看,
英国在和平与战争两个方面都需要印度“友好地合作”。在与苏联可能发生的冲突中,英国需要印度的人力、工业和原料资源,需要印度的交通和后勤等方面的设施。在和平时期,印度作为南亚东南亚最强大的国家,留在英联邦,将起到抵制共产主义在这一地区传播的重要作用。如果印度脱离了英联邦,它有可能转向苏联。此外,
如果印度因不向君王效忠而不能保持英联邦成员资格,那么君王本身可能成为整个英联邦(包括殖民地)政党争论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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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话,英国国王的声誉在英联邦反而会受到影响。英国在撤出印度后,经济上的旧关系在很大程度上依然保持着,英印经济联系仍十分密切。印度留在英联邦内,也有利于英国维持其在印度的经济利益。
1949年4月召开英联邦总理会议专门讨论了印度在成为共和国后的成员资格问题。会议发表了如下宣言:
“联合王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印度、
巴基斯坦和锡兰作为英联邦成员联结在一起共同效忠君王(the Crown),君王也是它们自由结合的象征,
其政府讨论了印度即将发生的宪法变革。
“印度政府向其他英联邦国家通报了印度人民在即将采纳的新宪法下印度将成为主权独立共和国的愿望。
但印度政府宣布并确认印度愿意维持其英联邦成员国的充分资格和接受国王作为独立成员国自由结合的象征并以此作为英联邦的首脑。
“英联邦成员资格的基础未因此发生变化的其他英联邦国家政府接受并承认印度根据这个宣言的条件保持成员资格。
“因而,联合王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印度、巴基斯坦、和锡兰特此宣布它们作为英联邦自由与平等的成员保持联结在一起,在追求和平、自由和进步中自由地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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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除发表上述宣言外,还同意将以下看法记录在案:第一,英联邦所有国家将继续在相互之间不视它们自己为外国;第二,英联邦每个政府将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不管是通过立法或是其他方法,使其能够保持给予英联邦其他国家公民与贸易优惠待遇的权利,但每一政府仍将自由决定这种优惠的程度和给予优惠待遇的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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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印度在成为共和国后,保留了英联邦成员资格,宪法上讲并不效忠英王,
只承认英王作为英联邦首脑和英联邦成员国自由结合的象征。可以说承认君王(英王)
作为英联邦的首脑和英联邦成员国自由结合的象征是印度作出的让步,而承认印度共和国作为英联邦成员而不必效忠君王则是英国采取的灵活的让步策略。
1949年4月的伦敦宣言象征着英联邦的一个重大变革,英国有人士认为是“现代英联邦”的开端。1950年英国工党的竞选宣言亦称这是“一个具有划时代重要性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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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4月在纪念伦敦宣言发表50周年的讲话中,英国首相布莱尔则称:“50年前,我们的国家作出了一个改变外交事务形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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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这一宣言在战后英联邦发展演变中的意义。
在印度制定共和国宪法的同时,英国的另一个自治领爱尔兰提出了脱离英联邦的要求。英国政府试图说服爱尔兰留在英联邦内,但不同于印度政府的是,
爱尔兰政府坚持要求脱离英联邦。1948年12月21日爱尔兰通过了“爱尔兰共和国法”,并宣布爱尔兰自由邦将成为“爱尔兰共和国”。1949年复活节,爱尔兰共和国宣告成立,4月17日至18日午夜爱尔兰脱离英联邦。爱尔兰共和国实际上只包括南爱尔兰地区,北爱尔兰仍是英国的一部分。1949年6月2日英国通过“爱尔兰法”,承认并宣布南爱尔兰从4月18日起终止作为“国王陛下自治领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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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南亚诸国加入英联邦,有关英联邦的用词也发生了某些变化。1925年成立的自治领部于1947年取消,成立了英联邦关系部。英国首相艾德礼在1948年12月30日的内阁备忘中对有关英联邦的用词作了说明。该备忘录指出
, “自治领” ( Dominion) 和“自治领政府” (Dominion Government) 两词应避免使用,
在官方出版物和通讯中取而代之的是“联邦国家”(Commonwealth
country),“联邦政府”(Commonwealth Government) 或“联邦成员”(Member
of the Commonwealth)。“自治领地位”一词也应放弃,代之以这样的词句,“成为充分独立的联邦成员”或“获得联邦内独立”
。鉴于当时有人议论在1948 年的英联邦总理会议的公报中“英联邦”一词省略“英”字而变成了“联邦”可能象征着政策的重大变化,艾德礼指出,事情并不是这样。
在那份公报中并没有提及“英联邦”用词问题,只是频繁地用到“联邦国家”、
“联邦政府”和“联邦成员”。之所以这样是为了避免“自治领”一词。
艾德礼指出“联邦”也包括殖民地和其他领地。“联邦和帝国”一词对自治的和依附的领地作了区别,
但这种用法并无宪法上的权威,只允许在口语中使用。
艾德礼指出,“英民族联邦”(British
Commonwealth of Nations) 或“民族联邦”(Commonwealth of Nations)都可以适当地用来描述整个英联邦主权独立共同体及它们的属地。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样的英民族很重视英联邦的“英”字,而南非和印度等其他英联邦国家则希望避免使用“英”(British)字。
英国内阁认为在不作任何正式变更的情况下,形成把英联邦写作“民族联邦”的惯例是有益的,
将有利于使获得独立的民族留在英联邦内。而在正式文件中,
是可以用“英民族联邦”这个全称的,“但是在有疑问的地方我们可以也应该宁愿用其简称“民族联邦”。这里需指出的是,我国学术界一般把Commonwealth,
Commonwealth of Nations 或 British
Commonwealth of Nations 均译成“英联邦”。在本章中除特殊情况外我们一般也是采用这个方法。
在1953年至1954年之际,当一些殖民地如黄金海岸(加纳)正在走向独立时,英国政府曾考虑过在英联邦内创建两个等级的成员资格问题。
其想法是英联邦老成员如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为第一等级的成员国,
而那些即将获得独立的比较小的新生国家如独立后的加纳留在英联邦内时应作为第二等级的成员国。
这些成员国比较小,在对外事务中不能起大的作用,无独立的自卫能力。要获得充分的英联邦成员资格,这些成员在对外事务中应起到真正的作用,
对世界事务的讨论应作出重要的贡献,同时应拥有自卫能力,也许也应能够并情愿承担军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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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内阁经过反复考虑后最后否决了创立第二等级成员资格的构想,其原因是考虑到大多数英联邦成员资格“候选国”将会不愿意接受一种低等的地位。
如果不给予它们充分的成员资格,有些国家将无疑会退出英联邦。即使不退出英联邦,
其他国家如苏联可能会利用它们的不满制造矛盾。
而且在开始阶段第二等级的成员将都是有色人种国家。如果这些国家没有给予充分的英联邦成员资格,
而又被接纳为联合国成员,那么其他的国家将无疑会致力使这些国家脱离英联邦。
在南亚诸殖民地相继独立的同时,英国其他的殖民地也正蓬勃掀起民族独立运动。例如,1948年非洲的黄金海岸发生了大规模的反英游行示威抗议活动,东南亚的马来亚则爆发了反英武装斗争。面对日益高涨的遍布各殖民地的民族独立运动,英国政府在镇压的同时,不得不作出让步,进行宪制改革,逐渐移交权力。在权力移交过程中,英国尽可能地把权力交给殖民地比较温和的民族主义者手中。
1957年是英帝国瓦解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年份,也是英联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年份。这一年不仅东南亚的马来亚获得独立,加入了英联邦,而且第一个英属黑非洲殖民地黄金海岸(加纳)获得独立,并加入了英联邦。加纳的加入使英联邦向多种族机构又迈进了一步,也为其他英属黑非洲殖民地独立后加入英联邦开了先河。1960年尼日利亚独立,亦加入了英联邦。这些新生的非洲国家和即将获得独立的国家坚决反对南非种族主义政权。这是迫使南非决定于1961年退出英联邦的重大原因。在以后的几年里,一系列的英国殖民地相继获得独立并加入英联邦。例如,1960年塞浦路斯独立,1961年塞拉里昂、坦葛尼喀(坦桑尼亚大陆部分)独立,1962年乌干达、牙买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独立,1963年肯尼亚独立,1964年尼亚萨兰(马拉维)、北罗德西亚(赞比亚)、马耳他独立,1965年冈比亚、马尔代夫独立。到1971年在新加坡召开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时,英联邦成员国已达30个,绝大多数是亚非拉发展中国家。英国殖民大撤退已告结束,仅剩下一些小块零星的殖民地,英帝国已被地跨亚非拉的英联邦所取代。
二
从英帝国向英联邦演变的过程也是英国殖民体系演变的过程。这个演变是多方面的。随着帝国向联邦的演变,英国对殖民地事务的管理机构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于1801年成立的殖民部是英国负责管理海外殖民部的主要机构,还有印度部主要负责管理印度事务,中东和东南亚的某些殖民地亦曾受印度部的管辖,有少数殖民地则曾处于英国外交部的管辖下。随着英国自治领的增多和力量的加强,1907年英国在殖民部下面成立了一个自治领分部,1925正式成立了自治领部,负责管理澳大利亚、加拿大、爱尔兰自由邦、新西兰、纽芬兰、南非和南罗得西亚等领地的事务。1947年自治领部改为英联邦关系部,负责处理与英联邦国家的关系。印度部也旋即合并到英联邦关系部。殖民部则仍负责处理殖民地事务。随着广大殖民地的不断独立,殖民部也越来越变得没有存在的必要了。1966年殖民部与英联邦关系部合并,组成英联邦部,实际上是殖民部被降为英联邦关系部中的一个分部。1968年英联邦部又与外交部合并,组成新的外交部,英文称“Foreign
and Commonwealth Office”,一般简译成“外交部”。新外交部负责处理与外国政府和英联邦国家政府的关系,并管理余下的殖民地。这些机构变化是与帝国向联邦的演变相一致的。
作为英国殖民体系一部分的殖民地会议首先于1887年召开。这是英国与英帝国内自治殖民地进行协商与对话的一种机制,也是英国影响其殖民地的一种途径。1911年起“殖民地会议”改称“帝国会议”。出席“帝国会议”者主要是英国自治领的总理及印度和爱尔兰的代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帝国会议”的名称发生了新的变化,称为“英联邦总理会议”,均在英国伦敦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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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62年9月起,英联邦总理会议改称“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这些名称的变化也折射出英国与其殖民地或前殖民地关系的变化,表明英国地位的相对下降,殖民地、自治领或新生国家地位和影响力的相对上升。此后,英联邦首脑会议将不一定在英国伦敦召开。第一个在英国以外召开的一个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于1966年1月在拉各斯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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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成立的英联邦秘书处的功能之一就是同东道主一起组织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和其他级别的政府官员会议。英联邦秘书处的成立也标志着英国再已不拥有英联邦首脑会议的“固定的主席身份”。这个秘书处的成立也是因为英联邦中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强烈要求。它的成立象征着英国在英联邦的中心地位的又一次下降。
殖民地的宪制改革是英国殖民体系演变的另一个重大方面。在各殖民地获得独立前,一般都经历了一个宪制改革的过程,这个过程的长短,各殖民地并不一样。例如,在印度走向独立过程中,在20世纪上半叶就经历了三次大的宪制改革:1909年的莫利-明托改革,1917-1919的蒙塔古-切姆斯福德改革和1935年的改革。宪制改革的主要内容通常是逐渐增加殖民地立法机构的权力,逐渐扩大立法机构中的民选代表,以建立起以立法为主导的“责任制政府”。在宪制改革过程中,英国通常是偏袒封建王公或土著酋长,给他们更多的代表权;对共产主义性质的政党或团体则采取抑制与镇压的措施;支持民族主义运动中较温和的小党与较激进的大党对抗,支持较小民族或教派与较大的民族或教派对抗,以此来分化民族主义运动力量。当殖民地民族主义运动的主要党派的力量十分强大,难以阻止其当政时,英国又较灵活地与之妥协,以便在撤退后能保留更多的利益,并与新生国家保持较好的关系,使其留在英联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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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民地获得独立加入英联邦后,宪法上讲与英国形式上是平等的,但实际上在相当长时期内,英国仍能在一定程度上对许多国家施加其影响力。
由于英国的殖民撤退时的权力转移主要是通过和平方式完成的,且绝大多数殖民地独立后加入了英联邦,英国与殖民地的旧的经济联系在很大程度上得以维持。作为殖民体系的两大经济纽带—帝国特惠制和英镑区—在战后相当长时间内亦依然存在。在19世纪遍布世界各地的殖民地是英国产品的天然销售市场和原料燃料供应地。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德、美、日的相继强大,英国的工业产品在世界市场上面临越来越强劲的竞争,为了维护英国的利益,英国政府热衷于在帝国范围内建立帝国特惠制。1929年爆发的遍布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大危机最终导致帝国特惠制的确立。1932年渥太华帝国会议上确定了帝国特惠制。英国与各自治领签订了一系列贸易协定,双方给各自的产品进入对方的市场提供优惠,减免关税。英帝国特惠制后来逐渐演变为英联邦特惠制。英联邦特惠制有利于维持英国与英联邦成员国的联系,并起到了阻止其他国家产品涌入英联邦市场的作用。英联邦特惠制具有排他性,遭到其他国家的反对,英国被迫逐渐作出让步,英联邦特惠制不断减缩。1973年英国加入欧洲共同体,英国需对第三国的关税逐渐与共同体的统一对外关税拉平。1977年英联邦特惠制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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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与英帝国特惠制同时诞生的是英镑集团。1939年英镑集团改为英镑区。英镑区主要包括英国的自治领(加拿大除外)和殖民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殖民地独立后,大多仍留在英镑区。英镑区各国和各地区的货币对英镑保持固定比价,相互间一般可以自由兑换。区内贸易、信贷和其他帐务用英镑结算;各成员国收入的黄金、外汇按官价售给英国财政部或其他指定银行,集中存入英国的“黄金美元总库”作为英镑区的“共同储备”。英镑区的存在有利于维护英镑的国际地位,提高英镑在国际市场上与其他货币竞争的实力。它给英国带来很多贸易与金融上的好处,同时也有利于英国维护在英联邦的传统的领导地位。
[23]
但随着英国的相对衰落,英镑区的地位亦不断下降。1972年6月27日英格兰银行重新确定英镑的法定有效地区为英国和爱尔兰。这是英镑区正式终结的标志。
20世纪是民族解放运动的世纪,面对民族解放运动,英国被迫不断进行殖民撤退。在殖民撤退过程中,英国与其殖民地或前殖民地签订了一系列条约和协定,在双方之间建立起某种“条约关系”。早在二战之前英国就与在中东地区的殖民地或委任统治地签订过这样的条约,如1922年与伊拉克费萨尔王朝签订的英伊同盟条约,1930英伊签订为期25年的新同盟条约,1936年与埃及签订的同盟条约。二战后,英国殖民撤退过程中亦签订多种条约与协定,如军事方面的条约与协定、财政协定、公职人员协定。军事方面的条约与协定尤为突出,可大致分为三类,即关于共同防御、军事基地和驻军、协助培训新生国家的军队三个方面的条约和协定。在这些条约与协定中,共同防御方面的条约又最为突出。英国在殖民撤退过程中签订了一系列这类条约或协定,如1947年签订的英锡防御协定,1948年的英约同盟条约,1957年的英国与马来亚的共同防御和相互援助协定,1964年英国与马耳他共同防御与援助协定,1964年英国与毛里求斯的共同防御与援助协定。这些军事方面的条约和协定有利于英国维护其国际战略地位和其他利益。首先,同盟条约或共同防御协定把新生国家纳入了英国的国际战略体系,有利于阻止这些国家受社会主义国家的影响。其次,各地军事基地的存在有利于英国控制国际战略要地和交通要道。再次,有利于影响新生国家的军队,干预其内部事务。
[24]
殖民撤退过程中的条约和协定,从某种意义上讲,在英国与新生国家之间维持着一种“条约关系”。这种“条约关系”并不是一种公正平等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是旧的关系的继续。但这种“条约关系”并没能长期维持下去,许多条约和协定逐渐被中止或中断。“条约关系”亦渐趋消失,到70年代中后期这种条约关系已所剩无几。
三
英国的殖民地,除中东地区的一些附属领地外,独立后绝大多数都加入了英联邦。在英帝国瓦解的过程中,英国在被迫进行殖民撤退时,
极力把新生国家纳入英联邦。实际上许多殖民地获得独立的前提就是加入英联邦,其独立法中就明确规定该殖民地将在英联邦内获得独立。那么英国为什么极力把新生国家纳入英联邦呢?关于这个问题前面已有所论及,这里有必要再加以进一步的讨论。对这个问题,英国英联邦大臣于1954年9月的一段话回答得十分明确。“让一些新兴领地成为完全的英联邦伙伴不管可能会如何地令人不舒服,我们非常清楚更聪明的做法是给予它们名义上平等的地位,并从一开始就通过那种标志英联邦成员之间关系的对有关对外政策的观点与信息的亲密交换来保证它们仍然处于我们的势力范围之内……一个由各大陆具有同样想法的、独立的、自由地联合起来的成员组成的联邦的存在是英国力量和威望的一种源泉。”
[25]
关于把新生国家纳入英联邦对英国的有利之处,英国内阁英联邦成员资格官方委员会在1954年10月的一份报告中亦讲得很清楚。第一,
有利于支持和加强英国在世界范围内的政治影响。
过去由于拥有海外属地,英国在世界各地的影响得到很大的提高。
而现在要维持这种影响就要把获得独立的前属地纳入到一个新的联盟形式之中。第二,
将有利于通过给英镑区注入政治内聚力来加强英国的经济地位。第三,将有利于保持由帝国特惠制给英联邦贸易带来的利益。第四,
将有利于加强英国的防卫潜力。第五,
与英国保持联系的国家在其“政治不成熟”时落入“敌对国家”影响之下的可能性更小一些。第六,
英联邦是迄今唯一把欧洲与非欧洲民族联系在一个亲密的联盟之中的有效的国际组织。第七,
从更广泛的角度看, 那些通过“血缘”或通过“抚养”而继承了英国传统和生活观念的国家更有可能致力于和平,并在国际事务中发挥健康的影响。
如果这些国家联系在一个单个的政治联盟之中的话,它们将更能发挥这样的作用。
[26]
从以上诸点看,英国把新生国家纳入英联邦主要是为了维护英国国际政治经济利益和国际战略地位,通过英联邦这个纽带保持在原殖民地的利益,保持对新生国家的影响力以及同这些国家的原有的经济关系。把新生国家纳入英联邦是英国殖民撤退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英国推行新殖民主义的一种表现。英国希望维持一个英联邦并在其中扮演领导角色,保持对新生国家的影响,
保持英国的原有利益,维持英国的国际地位。英国首相麦克米伦曾指出要给亚洲和非洲那些加入英联邦的国家提供“政治领导”,英联邦“这个独特的国家联盟在整个世界的斗争中有它起的重大作用”。
[27]
但随着英联邦成员国的增多,特别是亚非拉国家的大量加入,
英联邦的成份、组成结构和性质逐渐发生了变化。新生国家力量不断加强,民族意识不断提高,因而不断减轻在政治、经济及国际事务中对英国的依附,英国在英联邦扮演领导角色也更困难。
当大量的亚非拉国家加入英联邦后,英联邦这个昔日的白人俱乐部逐渐演变成了一个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进行合作与较量的舞台,英联邦中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可利用英联邦这个舞台向英国施加压力。在英联邦,在某些问题上如南部非洲种族主义问题上,英国往往十分孤立。早在1971年在新加坡举行的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上,英国首相希思就因向南非出售武器备受指责。80年代撒切尔执政期间,英国在几次英联邦首脑会议上都因对对南非进行经济制裁采取消极和抵制态度而非常孤立,撒切尔屡受指责。英国公众甚至怀疑英联邦存在的意义。这说明英国也难以像其曾经期待的那样左右英联邦了。
今天,英国已很难在英联邦中扮演支配他国的领导角色。但英国是发达国家,而英联邦中的其他国家绝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许多国家比较小,经济比较落后。1998年54个英联邦成员国中,有31个成员国人口只有或不足150万。像这样的国家客观上易受英国的影响和干涉。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加上英国发达国家的大国地位,英国仍是英联邦的中枢。1997年英国工党的竞选宣言就宣扬要给英联邦“提供领导”。
英国作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与干涉将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依然存在。但是英联邦今天更像其他一些国际组织一样,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较量的舞台。一方面,发展中国家成员国可以利用英联邦这个机构对英国施加压力。另一方面,英国也企图利用英联邦来继续影响甚至控制和干涉发展中国家,维持英国的大国地位。
[1] 劳伦斯·詹姆斯:《英帝国的兴衰》(Lawrence James,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British Empire),纽约, 1994年版,第353页。
[2] 阿伦·帕尔默:《英帝国英联邦辞典》(Alan Palmer, Dictionary of the British Empire and Commonwealth)伦敦, 1996年版, 第109页。
[3] I. P. 坎普斯顿:《英联邦的成长1880-1932:现代史文献》(I. P. Cumpston, The Growth of the British Commonwealth 1880-1932: Document of Modern History), 伦敦,1973年版,第19页。
[4] 蒋孟引主编:《英国史》,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694页。
[5] I. P. 坎普斯顿:《英联邦的成长1880-1932:现代史文献》,第42页。
[6] 弗雷德里克·马顿、约翰·达尔文编《英帝国英联邦宪制史文献选集》,第6卷《1900年以来的自治领和印度》, (Frederick Madden and John Darwin, Select Documents on the Constitutional History of the British Empire and Commonwealth, vol. VI: The Dominions and India since 1900), 韦斯特波特,1993年版,第96-100页; I. P. 坎普斯顿:《英联邦的成长1880-1932:现代史文献》,第51页。
[7] 《1926年10月帝国会议任命的帝国关系委员会的报告》,见乔尔 H威尼尔编《大不列颠:对外政策和帝国时期1698-1971》 (Report of the Inter-Imperial Relations Committee Appointed by the Imperial Conference, October 1926, in Great Britain: Foreign Policy and the Span of Empire 1689-1971: A Documentary History, edited by Joel H Wiener),纽约和伦敦,1972版,第2942页。
[8] 参阅王振华著《 英联邦兴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78-181 页。
[9] 蒋孟引主编:《英国史》,第770页。
[10] 英国内阁档案 CAB 128/8, CM 104 (46) 3, 1946年12月10 日内阁关于印度宪法地位的结论,罗纳德·海厄姆编《工党政府与帝国的终结1945-1951》(Ronald Hyam,The Labour Government and the End of Empire 1945-1951),伦敦,1992年版,第1册,第13号文件。
[11] 英国内阁档案 CAB 134/119, CR3(49), 1949年2月9 日内阁英联邦关系委员会关于印度与英联邦的未来关系的会议记录, 见罗纳德·海厄姆编《工党政府与帝国的终结1945-1951》,第4册,第399号文件。
[12] 详见罗纳德·海厄姆编《工党政府与帝国的终结1945-1951》第4册,第386-403号文件。
[13] 英国内阁档案CAB 128/15,CM29(49)1,1949年4月27日, 内阁关于印度的未来关系和承认国王作为英联邦首脑的决定,见《工党政府与帝国的终结1945-1951》,第4册第403号文件;参阅王振华著《英联邦兴衰》,第181-182页。
[14] 英国内阁档案CAB 128/15,CM29(49)1,1949年4月27日, 内阁关于印度的未来关系和承认国王作为英联邦首脑的决定。
[15] 工党1950年竞选宣言可在因特网上查到,网址是:http://www.psr.keele.ac.uk/area/uk/man.htm。
[16] 布莱尔的讲话可在因特网上查阅,网址是:http://www.fco.gov.uk/news/newstext.asp, 1999年10月查阅。
[17] 弗雷德里克·马顿、约翰·达尔文编:《英帝国英联邦宪制史文献选集》,第6卷《1990年以来的自治领和印度》,第608-611页。
[18] 英国内阁档案 CAB 130/87, GEN 435/1, 1953年5月18 日英联邦成员资格内阁委员会关于两个等级体系和有关事务的会议记录, 见《英国关于帝国的终结的文献》第1辑第3卷戴维·戈兹沃西编《保守党政府与帝国的终结1951-1957》 (David Goldsworthy, The Conservative Government and the End of Empire 1951-1957),伦敦,1994版,第2册, 第180号文件;英国内阁档案 CAB 130/87, GEN 435/2, 1953年7月20日 英联邦成员资格内阁委员会关于两个等级体系的会议记录,同上,第186号文件。
[19] “总理”一词是英语Prime Minister的译名,Prime Minister亦可译为“首相”。在英语里“首相”与“总理”可用同一词。“Prime Minister”在英联邦国家有的指首相,有的指总理。学术界通常把Commonwealth Prime Ministers’ Meeting 译为“英联邦总理会议”。
[20] 阿伦·帕尔默:《英帝国英联邦辞典》,第90页。
[21] 参阅张顺洪等著《大英帝国的瓦解------英国的非殖民化与香港问题》,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5章。
[22] 王振华:《 英联邦兴衰》,第118页。
[23] 王振华:《 英联邦兴衰》,第121-123页。
[24] 张顺洪、孟庆龙、毕健康:《英美新殖民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5章:《新旧关系的转移:英国殖民撤退过程中的条约与协定》。
[25] 戴维·麦金太尔:《小国被接纳入英联邦》(W. David McIntyre, “The Admission of Small States to the Commonwealth”),《帝国和联邦史杂志》第24卷第2期 (1996), 第257页。
[26] 英国内阁档案 CAB 129/71,C (54)307,1954年10月11 日斯温顿勋爵的内阁备忘录“英联邦成员资格”的附件:英联邦成员资格官方委员会的报告, 见《保守党政府与帝国终结1951-1957》,第2 册,第192号文件。
[27] 《麦克米伦回忆录》,第4卷《乘风破浪》,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412- 413页。